商業移民
(Business Immigration)

• 投資移民 EB-5

移民法的EB-5 簽證是稱為創造就業簽證,也叫永久投資簽證。這種簽證屬永久居民簽證(“綠卡”),申請人和配偶、以及21 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在美國就業。持EB -5 簽證者可以任全職或半工、或擁有、或經營其他的生意。投資者並不一定要親自管理投資的企業。
移民法規定任何投資都必須具有風險性的存在,並嚴禁對投資行為提出任何保證,因此我們不能向投資人保證賺錢或不賠錢,然而我們高質素的團隊將盡最大努力,管理好公司事業的發展,在協助投資人取得美國綠卡的同時,也將把投資人的利潤回報作為首要目標,為投資人賺取最大利益。

• 跨國公司主管L-1

• 工作簽證H-1